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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吸納代表建議注重實效
閱讀:12522016年,環境保護部承辦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445件,其中,主辦189件,會辦213件,參閱43件。牽頭承辦重點建議1項,會辦4項。我部認真落實國務院第124次常務會議精神及全國人大代表建議交辦會關于辦理工作的各項要求,實現按期辦結率100%,主辦件溝通率100%,代表滿意率100%。
推動環保重點難點工作見成效
我部將促進工作、增強實效作為建議辦理工作的出發點,將辦理建議與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相結合、與強化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相結合、與解決群眾關心社會關切的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認真研究采納代表所提建議,推進環保工作見成效有突破。
一是積極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結合深化環保領域改革相關建議,向國務院報送《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送審稿)》,起草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編制造紙、火電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地區高架源排污許可管理工作方案。擬訂《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已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實施計劃(2016-2020年)》,開展水、大氣、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社會化委托試點。起草《環境保護部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實施辦法》。
二是大力推動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結合水污染防治相關建議,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定《2016-2017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行動計劃》,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指導督促地方加強長江流域水環境治理。指導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建立水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要求。印發《關于下達“十三五”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的通知》,分解落實13萬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結合“重拳治理大氣霧霾”重點建議,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聯合京津冀三省(市)出臺《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印發《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任務進展調度方案》,按月調度重點工作進展。指導督促各地及電力集團公司編制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計劃方案,將逐臺機組改造任務落實到年度。采取內部通報、向社會公開等措施,加快推進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
結合土壤污染防治相關建議,加緊推進《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牽頭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5月由國務院印發。正在研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配套政策措施。發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擬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目標責任書。啟動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修訂工作。會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編制《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
三是推動解決環保熱點難點問題。結合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相關建議,指導督促各省(區、市)加快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28個省(區、市)已將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列入省級政府任務。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上報《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日前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出臺《關于加快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指導協調河北天津達成跨省流域(灤河)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
結合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推進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相關建議,繼續開展“環保法實施年”活動,自2016年5月份起開展鋼鐵等重點行業專項執法檢查,10月份對各地落實環境執法監管重點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啟動“全國污染源監測管理及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工作。自2016年第一季度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通報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情況。啟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修訂工作。